內部稽核與運作
內部稽核目的:
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法令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並提董事會決議。
稽核職責: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除定期向各獨立董事報告業務外,稽核主管並列席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人員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報告陳核,並通知各獨立董事。